各二级学院(部):
从2010年到2012年,杭州市实施人才房三年行动计划,将要建220万平方米人才专用房,每年建设70万平方米,解决2万户人才的住房难。杭州市人事局为了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在杭住房申购政策,摸清引进人才住房的实际需求,研究决定,对在杭工作和创业的引进人才(含具有同等条件的本地人才)的住房需求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
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
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
4、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以上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落户满五年或在杭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协议)的;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女子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为更好地使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能购买到杭州市人才专用房,节约住房成本,安居乐业,特请符合目前申购条件的教师填写《杭州市引进人才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情况调查表》(附件1) ,交所在部门,部门汇总后于12月30日下班前交人事处(行政楼306),联系电话:87557036。
附:1、杭州市引进人才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情况调查表
2、杭州:人才房申购范围从突出贡献者扩大到普通人才
人事处
20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