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六一”儿童节将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在校职工的子女(2004年6月1日后出生)发放过节费100元/人,夫妻双方在本校的,请随母亲方登记。请于5月25日前将电子发放情况表及纸质表(盖章)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87557392 吴老师
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