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2016年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已结束,现对聘任后的工作交接要求及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轮岗位聘任有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原则上在7月底前完成,如应客观原因不能完成交接,则由双方协商在9月10日前完成交接。
2.有关涉及教学、科研和资产设备等工作交接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