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调整教授、博士住房按揭款发放的说明

2005年09月23日 13:20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方便工作,经协商,享受学校人才引进购房款,并已买房的教授、博士的住房按揭款由原来随工资一起发放改为每月月初单独打入工资卡,请核查。如有问题,请联系:

  人事处: 0571-87557037  童老师
  财务处: 0571-86735888   张老师
  特此说明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财务处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