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晶晶老师是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当前为法学院专聘副院长,担任民商法系主任。从教以来,朱老师始终秉持“以教学为本、以科研为基、以服务为责”的理念。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服务奉献等方面踏实耕耘。

教书育人,教研融合。朱晶晶老师主讲《债权法》《合同法分论》《民法学》等课程,学评教成绩位居学院前列。在教学过程中,朱老师注重科研与教学的互动,一方面撰写发表多篇教改论文、主持省级教改课题,围绕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法科生实践能力培养进行探索;另一方面致力于将最新的理论研究、立法动态和典型案例引入课堂,帮助学生建立理论与实务的联结,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性思维。
深耕学理,潜心科研。朱晶晶老师致力于民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近年来尤其关注民法体系问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法学核心期刊等发表论文十余篇。朱老师发表的文章立足本土、对话前沿,反思民法基础理论发展,也展现出中国民法问题的国际对话能力。朱老师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聚焦民法中的前沿难题,为其解决提供理论支撑。
深化服务、研以致用。朱晶晶老师还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致力于使学术研究真正发挥效用。朱老师参与多项横向课题,积极推动法学理论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并进一步将理论研究转化为决策咨询,撰写多份资政建议获得副国级、省部级批示和采纳。这些成果聚焦法律实施中的痛点问题,为立法、司法及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真正实现研以致用。
朱晶晶老师表示,将继续立足三尺讲台,深耕法学,以教学培育人才,以研究回应实践,在教书育人和研以致用的路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