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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召开高校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评议会

2015年04月10日 11:02  点击:[]

    4月10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本科院校校(院)长2015年度教学述职评议会。这是我省为强化高校教学中心地位推出的一项新举措。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主持并讲话。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温州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高校校(院)长在会上围绕领导特别是校长本人重视教学情况、教学改革创新情况、教学条件保障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评价激励情况、教学工作成效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现场述职。各位述职校长准备充分,胸有成竹,用详尽事实和图片介绍了本校在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中的举措和想法。
    刘希平在主持评议会时说,近年来我省高校积极推进教学工作,学校领导对教学越来越重视,教学中心地位得到加强,能认真落实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教学要求,加强教学取得明显成效。但高校教学工作也存在着许多不足。抓教学领导责任还有待强化,合力推动教学还较薄弱,开展教学创新还缺少浓厚氛围,教师教的积极性和学生学的积极性还亟须提高。应高度重视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至关重要的是全面提高认识和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校(院)长抓教学的责任。校(院)长是高校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责任。
    刘希平强调,各高校要以述职评议为动力,满怀着对学生的感情,对社会的责任,聚精会神,扑下身子,抓好教学,让我们的学生学习得更好,成长得更好,今后为祖国和人民更好地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才。
    据了解,为强化高校教学中心地位,切实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实施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并确定从2015年起建立高校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制度。高校教学述职评议的实施,按照一年本科院校,一年高职(高专)院校交替进行,采用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形式。省教育厅汇集整理评议意见,形成教学综合分析报告,向所有参评高校进行通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各本科院校校(院)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科教委员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对口联系民主党派负责人及省特约教育督导员参加评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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