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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师资管理

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2012年03月31日 10:3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2125号)和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0号)(附件1)的通知,我校将开始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请各部门、各单位协助做好推荐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四)年龄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二、岗位要求及任期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66人,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125人。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2.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教师任期由国外聘用单位确定。

三、推荐程序

1.申请表填写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网址:http://shizi.chinese.cn,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后,直接网上提交。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在412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格《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报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755 7036

3.选拔面试
  被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流、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2年孔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0号)

 

                                                       人事处

20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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