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思政教师: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对符合申请200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思政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试讲内容与要求
1、任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一章节作为试讲内容
2、试讲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试讲时上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4、试讲后上交备课笔记
二、试讲地点
教学楼B楼308室
三、试讲时间及人员安排
1、11月14日(周二)上午8:30——11:30
张 熠→刘向前→孙福兵→何露霞→袁慧兰→张 虹→陆颋浩
2、11月15日(周三)上午8:30——11:30
王文婷→吕 丽→徐晓珊→李晓峰→楼国华→费松天→戴钰慧
3、11月15日(周三)下午13:30——16:00
董杭军→黄晓燕→孙 莹→金国锋→林健林→陈 伟
4、11月16日(周四)下午13:30——16:00
吴婧姗→吴 玻→朱 莹→杨小恩→胡 哲
请参加试讲的教师带齐材料,务必提前15分钟到场。
人事处
2006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