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人才招聘  师资队伍  博士后工作  规章制度  办事流程  文档下载  常见问题  师德建设  人事视窗 
  
办事流程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办事流程   人事管理

浙江财经大学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

2017年02月22日 16:13  点击:[]

 

【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公通字〔200338号)等文件精神,凡我校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密岗位人员均属公安局因私出国登记备案人员;除上述人员外办理因私出国(境)时应提前办理校内备案。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出国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审批权限】

1.现在职省管干部和近三年内离退休的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由浙江省委组织部审批;

2.离退休三年以上的省管干部和学校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由校党委审批;

3.其他人员因私出国(境)由人事处审批。

【办理流程】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流程(中层领导干部除外)

       

【受理地点】行政楼304中 【联系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87558038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038  邮箱:rsgl@zufe .edu.cn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浙ICP备05014573

学校首页 | 人事处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