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人才招聘  师资队伍  博士后工作  规章制度  办事流程  文档下载  常见问题  师德建设  人事视窗 
  
办事流程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办事流程   劳资管理

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发放指南

2017年02月22日 15:51  点击:[]

【政策依据】

《浙江财经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浙财院〔2012〕161号

【办理流程】

一、计酬计量预拨发放部分

(一)3月份

1.人事处根据各学院(部)上年度教学总工作量的80%预拨计酬计量部分教学工作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务处按两类人员拨入学院的经费本。

2.学院(部)与教务处、研究生处、MBA学院、成教学院(简称“四大职能部门”,下同)分全职教师和管理服务两类人员初步核对归属本部门人员的上半年教学工作当量,作上半年预发的依据,学院(部)可从3月份开始预发,每月预发金额由学院(部)根据教师工作量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发放金额。

(二)7、9或10月份

1.学院(部)与四大职能部门分全职教师和管理服务两类人员精确核对归属本部门人员的上半年教学工作当量。(最好是7月份完成)

2.学院(部)与四大职能部门分全职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两类人员初步核对归属本部门人员的下半年教学工作当量,作下半年预发的依据。

3.人事处汇总学院(部)上半年精确工作量和下半年初步估计工作量,调整增拨学院(部)计酬计量部分教学工作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务处按两类人员拨入学院的经费本。

(三)12月份,次年1月

1.学院(部)与四大职能部门分全职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两类人员精确核对归属本部门人员的下半年教学工作当量。

2.科研处汇总计算当年科研工作量,并按人员归属汇总返还给学院(部),并报送人事处。

3.教务处汇总计算当年本科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量,并按人员归属汇总返还给学院(部),并报送人事处。

4.研究生处汇总计算当年研究生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和博士生导师等工作量,并按人员归属汇总返还给学院(部),并报送人事处。

5.MBA学院、成教学院等其他部门汇总计算当年未纳入常规分配的工作量,并按人员归属汇总返还给学院(部),并报送人事处。

6.人事处汇总学院(部)全年教学科研总工作量,调整增拨学院(部)所有计酬计量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务处按两类人员调整拨入学院的经费本。

7.学院(部)汇总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全年教学科研工作量,根据学院(部)分配办法,计算确定每位教师的当年应发总金额、当年已发金额,当年未发放金额。

8.当年未发放金额可通过1、2月的酬金系统或学校年底的年终奖系统发放。如通过酬金系统发放,由学院按月录入酬金系统,交财务处发放;通过年终奖系统发放,根据学校通知,及时汇总相关部门并发放。

二、计酬不计量发放部分

(一)属于学校相关制度文件规定可发放的计酬不计量教学科研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发放清单并输入酬金系统;

(二)打印发放明细表并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章后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备案后,由发放部门工作人员送财务处发放。

【受理地点】行政楼304中 【联系人】徐艺宁 【联系电话】87557037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038  邮箱:rsgl@zufe .edu.cn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浙ICP备05014573

学校首页 | 人事处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