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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应飞虎教授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

2011年09月16日 10:49  点击:[]

2011926下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深圳大学法学院应飞虎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律的未预期后果”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李占荣教授主持。浙江财经学院陈寿灿副校长、法学院党总支蔡国金书记、法学院副院长刘勇副教授、法学院党总支罗金艳副书记以及法学院部分教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讲座前,先进行了兼职教授的聘任仪式。陈寿灿副校长为应飞虎教授颁发浙江财经学院兼职教授聘书,并发表讲话。随后,法学院党支书蔡国金书记为教授佩戴校徽。

讲座伊始,教授大致回顾了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并通过照片等展示自己的生活、工作和学术研究。他感谢在浙江财经学院的这段学习经历,为其今后的发展和学术研究奠定了基础和开拓了视角。

随后,教授由两个问题引入主题,讲解了“法律的未预期后果”的涵义,即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没有意想到的法律将来会产生的后果。接着,教授阐述这种没有意料到的后果可能会阻碍法律预期功能的实现,从而导致不利的结果。教授还认为这里的“法律”应作广义理解,包含广泛的规则、制度、政策等。

为了让同学们更生动地理解“法律的未预期后果”,教授列举了众多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例如广州亚运期间地铁免费、各地餐饮业最低消费的限制规定,高空抛物的处理规定等,形象地介绍了法律未预期后果的具体表现,从而揭示中国法律实践过程中未预期后果的出现是普遍存在的现状。

针对上述现象,教授还深入分析了法律未预期后果出现的原因。他主要总结了四个方面的理由,分别是信息收集不足、法经济分析的缺乏、立法者决策过程中对某些问题的简单化处理、注重合法性分析缺乏合理性分析。讲座中,教授特别注重讲解了信息获取的不足和法经济学分析的重要性。他指出法律的未预期后果源于信息收集的不到位与考虑不充分,应当尽可能地收集各种各样的信息,不能倾向性地收集只对政策决定有利的信息,信息收集困难时可以进行试点考察。教授同时运用了经济学家科斯的经典话语阐明法经济分析的重要性,强调要注重总的效果分析,减少负面的未预期效果。

在接下来的交流互动环节,在座的同学踊跃提问,教授一一作答。讲座最后,李占荣教授用“感叹”“感谢”“感悟”三个词对此次讲座加以点评,即感叹教授分享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及取得的成就,感谢其为我们介绍了经济分析方法,为我们开辟了另一种视角;感悟其讲座选题的新颖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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